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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团公司开设“581”廉政账户

来源:  作者:纪委   发布时间:2013-06-07   字体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

近日,集团公司纪委、监察部下发《关于设立廉政专用账户的通知》,集团公司开始启用廉政专用账户。文件明确收礼人在接受礼金后,在一个月内上缴或存入到廉政专用账户,可作为拒收礼金的证据,不被追究。

“清心为治本,直道是身谋。”十八大以来,中央提出不折不扣落实“八项规定”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、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、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进行抽查核实、遵守和维护党章等重要论述。这样的姿态,表明了中央一以贯之惩治腐败的态度和决心。集团公司主要领导也高度重视企业反腐倡廉工作,多次在会议上提出“打铁还需自身硬”,“工程优质、干部优秀”的要求。为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,将集团公司领导关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落到实处,集团公司纪委从预防腐败、保护干部的角度出发,在银行开设“581”廉政账户。这一举措,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干部“被动受贿”问题,这对于保护挽救干部来说是个有效途径。“581”汉字谐音“我不要”。为“我不要”开辟绿色通道,避免了反腐工作的“空谈”、做到了真抓实干。一位为廉政账户存入第一笔礼金的集团公司领导,深有感触地说:“设置这样一条拒礼拒贿的保廉通道很好,人家给我的钱‘我不要’,我寻求的是心灵的安宁!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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